


监督投诉使用说明:
省法制办监督投诉主要受理公众对我省法制工作的咨询、建议和投诉举报。
省法制办监督投诉办理流程:
一、省法制办监督投诉由秘书行政处统一负责接收。
二、省法制办监督投诉的处理方式:
1、涉及我省法制办工作的重要意见和建议的来信,呈办领导审阅或转相关部门处理。
2、咨询我省相关法制办业务和政策的来信,由办公室填写“省法制办监督投诉处理单”后转相关处室办理,相关处室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回复内容(重要内容呈办领导审定),交秘书行政处统一回复。如一时无法解答的,需调查了解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涉及对我办处室、人员进行投诉、举报的来信,将呈办领导审阅或转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4、涉及信访事项的来信,按信访程序处理。
5、来信无实质内容和重复来信的,不再进行解答。
2010-08-11
2010-08-08
2010-07-28
2010-07-24
2010-07-20
2010-07-20
2009-12-23
2009-12-22
2009-12-22
|
联系电话:0571-87053685 公开电子邮箱:sfzb@zj.gov.cn |
|
今日浏览量:90271 总浏览量:13983941 主办: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技术支持:杭州政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IE7.0或以上版本 1024*768为最佳显示效果 浙IPC备0505696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