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召开
全省法制办主任会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决定召开全省法制办主任会议。省政府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传达全国法制办主任法规司司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1月14日上午9︰00开始,会期1天。
会议地点:杭州之江饭店。
请与会人员于1月13日下午到杭州之江饭店(莫干山路188号,总机:0571—88066888)报到。
三、参加人员
各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主任,省级有关单位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
邀请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协社会法制委、省法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有关负责人各1名参加会议。
请浙江日报、省电台、省电视台、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浙江法制报派记者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由市法制办汇总)、省级有关单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性别、联系电话)于1月 8日12:00前报省法制办(联系人:赵世田,联系电话:0571—87053685、13575799075,传真:0571—87051465)。
(二)请各地合理安排车辆,减少带车驻会。省级单位和杭州市区参会人员不安排住宿。
附件:1.参加会议的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2.报名回执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1
参加会议的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协社会法制委、省法院、省新闻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电力局、省人防办、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省海事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文物局、省编委办、省信访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档案局、省测绘局、省盐务局、省烟草专卖局、省金融办、省消防总队、省政府研究室、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杭州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证监局、浙江保监局。
附件2
报 名 回 执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性别 | 联系电话 |
驻会驾驶员请在“职务”一栏中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