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府法函[2010]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为贯彻全国、全省法制办主任会议精神,研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任务,定于1月19日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交流各地2009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示范点开展工作情况;
(二)研究落实全省201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措施;
(三)重新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及相关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1月19日至1月20日,1月19日(星期二)上午报到,会期两天。
会议地点:杭州梅地亚大酒店(庆春路203号,长生路18号)。
三、参加人员
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及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分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负责人及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处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请各市法制办于1月18日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单位、姓名、性别、职务)报送省法制办备案审查处。
联系人:丁皓,电话:0571-87053686(传真)。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