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设为主页 | 加入搜藏 | 网站地图

首页

>>

>>

我省排查危险废物安全隐患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2-01

浏览量:次

 

我省排查危险废物安全隐患

 

(中国环境报  2010-01-275  中国环境报记者赵晓)

 

针对工业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的恶性违法行为,我省近期开展了全省工业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

  自去年以来,我省工业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的恶性违法事件明显增多,特别是近几个月来,连续发生两起因东阳市制药企业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此次排查对象重点是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生产和染料涂料合成等)、药品原药及中间体制造业和金属表面处理业。排查内容重点是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和处置去向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省环保厅要求,各地要对照企业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验收报告等技术文件,按产品梳理企业工业危险废物的产生种类、数量和利用处置去向,重点查处企业将危险废物作为副产品委托加工利用的行为,于315日前汇总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

  省环保厅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对工业危险废物的监管要求。凡有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要督促其按有关通知规定,限期落实管理台账制度;对已执行台账制度的企业,要重点核查建立台账的废物种类有无遗漏,是否符合按批次称重的要求;对自行处置(焚烧、填埋)的,要检查处置设施是否经建设项目环评,是否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对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的,要重点核查接受单位是否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危险废物转移前是否申请计划报批,转移时是否执行联单制度;对危化品生产和使用单位,要督促其将编织袋和容器内胆等不能重复使用的包装物作为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对在此次排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省环保厅要求各地必须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省环保厅)

联系电话:0571-87053685       公开电子邮箱:sfzb@zj.gov.cn
 
今日浏览量:92324  总浏览量:13986019
主办: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技术支持:杭州政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议使用IE7.0或以上版本 1024*768为最佳显示效果 浙IPC备05056968号